各专业学院、各部门: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招生工作规范化管理,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,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严肃性、权威性和公平性,确保学校招生工作安全、有序实施,学校决定,成立招生委员会,招生委员会下设“招生办公室”“录取监察组”“录取组”。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委员会委员
主 任:侯长林
副主任:罗红芳
委 员:杨 艳 舒 华 王继红 罗 静 叶 丹 张 钱 徐永东 李社琴 陈尽东 张江林 蒲天银 皮坤乾 洪 君 田黎星 杨 建 李建新 颜宝平 石 维 余 静 田兴斌 李 洁 邓崇权
委员会职责:
1、依据国家有关高校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精神,委员会负责监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。
2、听取和审议学校有关招生工作报告。
3、对学校专业编制、招生计划编制、招考办法、招生宣传、录取标准、特殊类型考生入选资格名单、录取结果等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和表决。
二、招生办公室
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,具体工作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承担,不另设办事机构。
主 任:杨 艳
副主任:赵 坤
成 员:任康乐 李秋虹 张朝飞 吴 婷 邓弼藩
工作职责:
1、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招生录取工作,合理把握录取工作进度,确保招生任务的顺利完成;
2、负责网上录取管理系统、网络系统、安全系统的正常运行,并保持经常性地监控与维护,确保网络的安全与畅通;
3、向录取工作人员提供技术指导;
4、负责网络安全、登录口令的保密工作;
5、负责所有数据的维护管理、备份,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;
6、为招生委员会决策提供各种数据;
7、做好招生宣传、政策发布、向公众公开相关事项等工作;
8、负责接待考生及家长的来电、来访、咨询和网上答疑工作,及时向领导反映接待过程中发现的紧急、突出问题;
9、对来函、来访分类登记,收集、整理;
10、负责考生录取结果的查询工作。
叁、录取监察组
组 长:王继红
成 员:黄广丽 谢德根
工作职责:负责对录取工作实施监督检查,保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,查处违纪事件,接待来信来访,受理群众举报等工作。
四、录取组
组 长:杨 艳
副组长:赵 坤
成 员:各专业学院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及1-2名招生工作人员
任康乐 吴 婷 邓弼藩
工作职责:
1、熟悉招生政策,做好生源情况摸底工作;
2、与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办公室录取现场保持密切联系,保证录取信息的畅通;
3、按时下载、上传录取信息并及时审阅考生电子档案;
4、负责审阅电子档案的体检信息,根据体检结论提出录取建议;
5、执行招生委员会的决定,处理与录取相关的各项事务性工作;
6、打印并邮寄新生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新生入学材料。
2017年6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