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会治理视域下基层党组织领办集体经济实体的 实践探索及优化路径
——以贵州省金沙县为例
党的二十大提出“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”,对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作出新的部署。完善社会治理体系,提升社会治理效能,不断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,让社会既拥有良好秩序又充满发展活力,为乡村全面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。基层党组织领办集体经济实体,是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的有效载体,不仅具有经济带动优势,能够促进共同富裕,也具有社会治理效能,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。基层党组织领办集体经济实体是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,采取农业集约化管理手段,推动村集体经济快速高效发展。它既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力抓手,也是增强党在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、巩固党在农村执政根基的载体。金沙县基层党组织领办集体经济实体围绕规范化、实体化、内涵式发展思路,在促谋划研判、促政策落实、规范监测管理、探索示范带动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,但如何进一步将党组织的政治优势、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、产业优势,可以从激发群众内生动力、推进人才队伍建设、优化外部环境等方面着手。